致卡·伊·兰德尔  

  1919年1月23日
  
  兰德尔同志:
  
  请您注意人民委员会今天通过的决定:责成您于星期六以前(人民委员会星期六开会以前)检查一下粮食人民委员部工厂和燃料企业粮食供给管理局(以及粮食人民委员部的其他机关)执行人民委员会1919年1月18日决定 395 的情况;
  
  ——要弄清拖延执行的原因;
  
  ——要查出犯罪分子。
  
  请委派一名精明的共产党员检查员,务必给他配备一名工人,并请赶快行动,以便他们能从星期五早晨开始工作(如果没有工人,先单独开始,让工人以后赶去)。
  
  我认为此事重要,他们应在一天内把检查结果都呈报上来。应检查粮食人民委员部工厂和燃料企业粮食供给管理局的办文制度,电报保管情况(电报保管得是否井井有条,是否便于查阅,是否有人检查回电时间,等等)。
  
  务请从速从严做好此事。
  
  列宁
  
  载于1942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34卷


  注  释

395 指1919年1月18日人民委员会通过的关于国营机器制造厂的燃料与粮食状况问题的决定。该决定要求粮食人民委员部提出确切材料,说明“为国营机器制造厂和纺织企业订了多少车皮粮食,是在何时何地订的”(见《列宁文集》俄文版第34卷第94页)。——476。